受不了的警察辦案效率

10/16早上8:30老婆去板橋江翠派出所報案,員警辦理三個多鐘頭後才把報案四聯單列印出來,因今天剛好上半天課,急忙趕回家調閱社區監視錄影、鄰里監視錄影、路口監視錄影,終於確認出嫌犯是於凌晨3:36騎乘自己的機車,到我們家樓下直接開我的車,但妙的是並沒有馬上騎走,而是拍照後先行離去,一小時後才來牽車,因監視錄影人相清楚,且包括嫌犯機車的車牌號碼,所以很快的警民合作下確認嫌犯身分。

原以為後續江翠派出所警員會積極查辦並逮捕嫌犯歸案,但事與願違,因嫌犯仍持續竊車犯案,於10/20被萬華分局逮捕,可是萬華分局並不知道嫌犯在板橋有另案在身,所以嫌犯移送台北地院之後交保,知道這個消息真是晴天霹靂,江翠派出所抓不到人也就算了,卻也沒有讓別的分局併案處理,實在令人不解警察褓母如何能保護人民身家財產安全?

2 則留言:

Ophelia 提到...

唉....全世界的警察都一樣的ㄛ....

Jacky 提到...

命阿....
有本事的都會離開台灣
沒本事的都會學習忍耐
忍耐一下 流年不利渡過後 又是一尾活龍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