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得第三篇:從電子商務夥伴計畫(Affiliate Program )看長尾理論

2007年部落格賺錢的話題好像一直到2008年都還在不斷被翻炒,是不是神話大家都走過一遭,口袋中有沒有因為部落格而爆滿也都如人飲水。我說部落格可以賺錢絕對不是神話,只是你期待他為你帶來多少收益?是一個月一台賓士?一年一棟房子?還是一天一杯飲料?

如果你期待部落格可以取代你的正職,那你就得有彎彎的人氣、女王的辛辣、或者其他部落客可以出書的條件,因為似乎只有出書一途才能比較有讓你變成「部落格賺錢」取代正職的可能性。其他的就像「部落格打零工」的人,如果當月在部落格上賺到可以吃吃喝喝的零用錢也就差不多了。

2007年和2008年的確不可同日而語,去年AdSense改了獎勵的計畫,將推薦使用AdSense的下線獎金從「下線一百你一百」,改為「下線一百你兩百五」之後,裝廣告的部落格雨後春筍全冒出來了。接著就是媒體炒新聞啊、塑造神話啦、有的沒有的、亂七八糟好不熱鬧。其中讓我覺得最匪夷所思的一點就是:有人說在部落格上裝廣告好像「伸著手向別人要錢的乞丐」,哇~ 我好想問這些發表這些言論的人:「那你有沒有施捨這些乞丐一毛錢啊?」

我一直對部落格廣告抱著欣賞的角度,因為產品可以曝光、廠商贏,部落格格主可收益、部落格主贏,消費者能得知新的消費訊息、消費者贏,這樣三贏的事情有什麼不好?我還是蠻想知道「不好」的理由有哪些?

Google Adsense的推薦獎金也取消了,剩下的推薦只有安裝 Firefox、Google Pack等獎勵金較少的獎金,少了那一樣推薦獎金真的差蠻多的,既然AdSense推薦獎金結束了,那還有什麼推薦獎金可以賺?來BloggerAds吧~這個BloggerAds廣告常與BlogAd混淆,事實上是不一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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